越南拟设立国家住房基金 预计规模从5千至1万亿越盾

(北宁报网)越南建设部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通过一项关于设立“国家住房基金”的法令,为保障性住房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满足低收入人群日趋迫切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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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北宁省的一栋保障性高层住宅楼。 |
根据该法令草案,国家住房基金将分为中央级和地方级两层,中央基金由建设部管理,地方基金由建设厅管理。其中,中央基金初期规模至少为5000亿越盾(折合人民币13.89亿元),来自中央预算,预计未来3年将提升至1万亿越盾。
除国家预算外,该基金还吸引多种合法资金来源,包括境内外组织个人的自愿捐助,出售保障性住房得来的收入,以及基金自身投资的收益。
地方住房基金的资金来源来自地方预算,经省人民议会批准。资金来源还可包括:房地产项目投资商需缴纳的等值保障性住房用地费用、地方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出售收入、土地使用权拍卖带来的收入及其他支持保障性住房发展的特殊机制带来的合法资金。
住房基金的任务是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独立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或者拥有配套基础设施,用于出租目的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改造由国家机关管理的公房,供出租或转为其他用途,也可回购民间建造住房,用于出租,满足民众住房租赁需求。
该基金还可购买部分商业住房,为正在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立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和劳动者安排住房。
草案规定,由该基金投资的独立保障性住房项目最长实施期限为5年,若项目还有配套基础设施,最长实施期限为7年。
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住房基金是由中央、省、州和地区政府管理的,其运营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用于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外的技术基础设施,如电力、道路、学校、车站、公园、花园等。这是政府的责任,而不是企业的责任。
截至2025年前5个月,越南全国新建保障性住房22619间,完成全年目标的22.6%。总价值为145万亿越盾的信贷支持计划目前到位资金仅为3.4万亿越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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