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外资流向越南的转折点
(北宁报网)越共中央政治局近日颁布关于发展外商直接投资经济的第10号决议(10-NQ/TW),标志着越南在外资管理理念与引导方向上迈出了具有战略意义的一步。多位专家认为,这不仅是立法、政策制定与执行等层面的系统性改革,更将从根源上改变过去部分地方在招商引资中存在的保护主义与狭隘利益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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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目前在加工制造业和机电等多个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
越共中央政治局近日颁布关于发展外商直接投资经济的第10号决议(10-NQ/TW),标志着越南在外资管理理念与引导方向上迈出了具有战略意义的一步。多位专家认为,这不仅是立法、政策制定与执行等层面的系统性改革,更将从根源上改变过去部分地方在招商引资中存在的保护主义与狭隘利益导向。
灵活设计各类财政扶持工具
在评价第10号决议时,越南经济科学协会副主席黄文强认为,从投入优惠逐步转向与履约成果挂钩的扶持是经济管理思维的重要进步。在全球最低税使传统税收优惠效果降低的背景下,建立事后财政扶持工具有助于维持对战略投资者的吸引力。
他认为,国家应根据研发和技术应用的实际成本提供直接的财政支持。这一机制确保扶持资金真正用于在越南创造附加值、技术含量、创新成果和技术转让的项目,同时也应注重人力资源开发和国内供应链的衔接与培育。
对于采用环境友好型技术、符合环境、社会和治理标准(ESG)的项目,国家可采取贴息机制或允许对绿色资产、数字资产加速折旧。然而,优惠政策须伴以严格的事后检查机制,以确保使用效率和环境保护。
黄文强表示,外资企业目前在加工制造业和机电等多个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贡献了约70%的出口总额。为提升内生能力,他建议国家建立"订单"机制,由国内集团承担战略任务,同时支持其获取关键核心技术以服务长期发展目标。
吸引全球科技集团在越南设立总部
第10-NQ/TW号决议明确指出:"间接投资资金流规模尚小,与市场潜力不匹配。各投资基金、全球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的出资、并购企业活动仍有限"。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财政与科学管理处副处长范士安表示,现行关于市场准入和交易的一些规定仍增加了外国投资者的成本。此外,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撤资机制和金融风险防范工具尚不完善,也影响了投资决策。
他认为,越南需要提高信息透明度、企业治理标准,通过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推动私营企业公开发行来扩大资本市场优质商品供应。
为吸引全球科技集团在越南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需要革新优惠机制,将其与运营效益挂钩,为外资企业与国内院所的科研合作建立清晰的法律框架,同时在创新创意中心和高科技园区发展共创生态。
范士安表示,当各项扶持机制透明、稳定、可预测性高时,越南的投资环境将对有长期扎根意向的跨国集团产生强大吸引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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