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食品安全管理中必须明确牵头部门、强化责任追究
(北宁报网)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9月24日就《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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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富主席阮刻定发表讲话。 |
国会主席陈青敏在会议上强调,该法案精神必须是“一个牵头部门、一个数据系统、一个管理链条并将责任追究到底”。
关于革新方向,国会主席陈青敏建议法案必须体现三大根本转变。第一个转变是从分散转向一个负责任的牵头机构,确定卫生部为主要主持机关,明确各部委之间的分工、协调界限,以及在发生中毒事件或食品安全违法时的具体责任。
第二个转变是从程序管理转向基于风险和结果的管理,将风险管理视为法律的“脊梁”,以明确划分国家前置检查产品组、企业自行负责产品组和事后检查产品组。
第三个转变是从人工检查转向数字数据治理和全链条溯源,将数据打造成为服务于“一次申报、多次使用”原则的治理基础设施,既确保公开透明,又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产品配方。
与此同时,国会主席陈青敏要求食品安全管控工作必须从农场源头抓起,收紧化学品残留限量,对生鲜农产品进行溯源,而不是仅在产品已流通时才检查。
卫生部副部长杜春宣在会议上作法案呈文时表示,该草案共9章76条,提议最大限度缩小前置检查范围,推进分级分权,统一国家管理牵头机构为卫生部下属的中央食品安全局和省级食品安全分局。
政府副总理范氏青茶代表法律草案呈报机关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她表示,将认真吸收各项指导意见,厘清主持机关和配合机关之间的责任,贯彻以人民健康和生命为最高原则,未雨绸缪,预防和控制风险。风险管理方式必须确保符合国内法律,并与越南作为成员的国际标准相兼容。
国会副主席阮鸿延在总结讲话中明确指出,国会常务委员会一致认为全面修改2010年《食品安全法》是必要的,建议各相关机关抓紧完善法律草案,朝着将“一个牵头、明确责任”管理模式制度化、推进数字化转型和基于数据的实质管理方向完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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