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关于陆路和铁路交通违规处罚的第100号《议定》
2026年03月26日 星期四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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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宁报网)自2026年5月15日起,关于铁路交通领域行政违规处罚规定第81号《议定》正式生效。这意味着2019年第100号《议定》(关于陆路与铁路交通领域行政违规处罚规定)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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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街上执行任务。 |
上述消息由交警局(C08)代表于3月26日公布。
据C08代表告知,取消第100号《议定》并不意味着停止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而是为了按照各专业领域进行区分与调整。
就此,经过多次修订、补充及按管理领域进行分拆后,2019年第100号《议定》的全部规定已正式取消。
根据现行规定,违反陆路领域交通秩序安全的违法行为将依据陆路交通领域专业议定予以处罚,其中包括驾照分数扣减、恢复机制。
对于涉及陆路、铁路交通但不属于2026年第81号《议定》规定范围的其他国家管理领域违法行为,将依据各相应领域的行政违法处罚议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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