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江省:工伤保险和职业病保险基金——你的困难有我分担

(北江报网)在《劳动卫生安全法》中规定的工伤保险和职业病保险制度被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6月25日通过。近期,北江省各级党政机构、各行业和企持续关注落实,与劳动者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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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江省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向用人单位介绍和咨询有关社会保险政策的内容。 |
根据规定,该政策的适用对象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季节性劳动合同或期限为满3个月至12个月以下的特定工种的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发生工伤事故;应雇主要求在工作场所外或工作时间外从事工作;在合理时间内的从居住地到工作地点的往返路线上发生工伤事故导致工作能力下降5%以上的劳动者。省社会保险将对劳动能力下降5%至30%的劳动者发放一次性补助,对劳动能力下降31%以上的劳动者按月发放补助。
近4年前,越安县光州工业区一家企业的工人吴文某先生不幸遭遇工伤事故。强烈的撞击导致他脊椎受伤,工作能力下降90%,无法重返生产线。省社会保险机构向吴文某每月发放380万盾以上补助。
而对北江市阮文某先生,他遭到工伤并劳动能力丧失15%,他有全力领取1.72亿越南盾的一次性补助。吴文某和阮文某在办理享受补助制度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均由专业人员引导完成。
据省社会保险机构介绍,该单位每月向957人支付近10亿越盾的工伤和职业病补助。工伤和职业病保险基金除了为高危人群支付以外,每个月还为享受工伤和职业病保险补助的退休人员支付健康评估费、康复健康费和健康保险费。2020年至今,该单位已支付超过10亿越盾。
除了国家机构和行政单位外,北江省还有许多正在运营的工业区、工业群区和合作社,吸引了数十万省内外劳动者前来工作。根据政府第58/2020/ND-CP号议定,雇主有责任向工伤和职业健康保险基金缴纳保险费,缴纳限额为每名劳动者基本工资的0.5%。其中,缴费限额为0.3%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3年内不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按时遵守劳动卫生安全定期报告,工伤发生率每年下降 15% 或更多。
为有效落实保险政策,近期,北江省社会保险机构、劳动荣军与社会厅、劳动联合会等部门制定了一项机制,以联合检查、监察和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让员工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义务,其中包括缴纳工伤和疾病保险费。同时,要求企业定期审查和改进生产流程和工作环境,确保职业安全卫生。企业根据工作性质,配合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健康检查活动,尽早发现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并进行有效治疗。据省社会保险机构评估,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严格遵守规定,关注全面落实劳动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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